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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協和二中)
非本地生獎學金計劃

1. 申請資格

所有面對財政困難(詳見學費減免的財務準則)的非本地生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準則才符合資格申請獎學金計劃的資助:
- 傑出的學術表現
- 傑出的非學術表現

2. 甄選過程

- 學生可先通知班主任他們的財政困難以及申請獎學金的意願。
- 由班主任提名,並提交學生傑出表現的證明予學校獎學金組審批。
- 申請人需提交申請表以及以下的證明文件:
      - 入息證明
      - 家長信(說明家中的財政困難)

3. 甄選準則

A. 學業成績
   學校獎學金組會根據學生在全年成績表上的班排名或級排名而審批獎學金, 詳情如下:

排名

獎學金

班排名 / 級排名:頭25%

學費的50% - 100%,會根據學生的財務狀況而調整

B.非學業表現
     學校獎學金組會根據學生在全年成績表上的操行分或其他表現而審批獎學金, 詳情如下:

排名

獎學金

操行分達到B+或以上,或對比去年,操行分有15%的進步

學費的50% - 100%,會根據學生的財務狀況而調整

其他比賽或活動中的經驗和成就

老師推薦

4.結果通知

學校獎學金組會向申請人家長直接發送獎學金批核信,而申請人家長須填寫及交回獎學金批核信予學校。

5. 計劃政策調整

學校獎學金組會定期審視本獎學金計劃的準則及政策,在校董會的批準下對本獎學金計劃作出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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